把思想写进文字
一切写下来的东西当中,我只爱人们用自己的血写成的东西。用血写吧:而且你将体会到,血就是精神。
真正有价值的文字,是用力的将自己的思想注入其中,真正有价值的阅读,是像进食一样,把作者的思想嚼碎了吞下去,化作滋养你精神的血肉,最后重新生长出属于你自己的文字。
我常自问:为什么总有一股冲动想要写点什么?又为什么要发出来?这是在哗众取宠吗?今天我有了答案。**若我的思考与精神不落实成文字,它们就会彻底消亡。**我有过无数次灵光一现,却因未曾记录,回头再寻已无影无踪。至于哗众取宠,更是多虑。在落笔的那一刻,我不在乎是否有人读懂,也不求谁的喜欢。我的写作只为取悦我自己,既是自愉,又何来取宠?
从信仰到喧嚣
从前精神就是上帝,然后精神变成了人,现在甚至变成一群暴徒了。
历史上,人总在信仰一些什么东西,上帝、佛祖或是别的什么,人们依照圣经、古兰经,依照神说活着。然后出现了真正思考的人,出现了哲学,人们又开始信仰哲学,依照格言活着。
而现在,愈是暴论愈是被人们信仰,人们的依靠又变成了KOL,变成了大博主。他们像是暴徒追随着他们的领袖,丢掉脑子去战斗,我不禁想起了电影《疯狂的麦克斯》里,那些战争男孩在喷上银漆、赴死冲锋前那句狂热的嘶吼:见证我!(Witness me!)
喧嚣过后,留下的只有一地鸡毛与虚无。这种廉价的共鸣,只存在于拥挤的平原,绝不会出现在空气稀薄的山巅。
思考的同行与爱的陪伴
在群山中,最近的路程是从顶峰到顶峰:但为此你必须有长腿。
思考上的同行,注定是苛刻的:那是从顶峰到顶峰的跳跃,当我给出一个眼神,你便能跨越高山领悟我的结论。这是强者的游戏,不需要解释,也不允许掉队。
但爱不同。
爱是甘愿收起长腿,陪你走下深不见底的山谷,再一次,哪怕是一步一挪地,陪你重新向上攀登。
在成长中保留热爱
谁若攀上最高的山峰,他就能嘲笑一切悲哀之游戏和悲哀之严肃。
这世间的不幸与悲哀都源自于未曾成长,回望你走过的路,当你可以笑着讲述自己曾经的痛苦与迷茫、悲伤与压力时,你要意识到啊,不是痛苦消失了,也不是悲伤被遗忘了,只是因为你走过了,爬上了山巅。
写到这里,我竟感到一丝恐惧。这一切都似乎像是在杀死我们的情感,我愈思考就愈冷漠。我在用逻辑解构自己的情感吗?一路攀登,却在一路丢掉真正身为人的东西。
不,不是这样的。
我仍然激情着,热爱着,我不愿被思考所掌控,我冲动,我不可预测,我想到我就去做。去疯狂的深爱生命,而疯狂中也有着理性。
在行走中独立,拥有自我;在奔跑中激情,拥有热爱;走向山顶,纵身飞翔,把生命这一厚重的书,读成一支轻盈的舞。